人權鬥士
愛蓮娜 羅斯福是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主席,也是推動1948年人權憲章: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的主力,這成為她永遠不可磨滅的成就。
羅斯福夫人出生於紐約市,於1905年嫁給在政壇上竄起的政治家富蘭克林 德拉諾 羅斯福。之後,她馬上全力投入公共服務。1933年,他們成為美國總統及第一夫人,入主白宮時,她早已在人權及社會公益的議題上,耕耘多時了。她持續代表所有人,努力奔走。她提倡:女性、非裔美人,以及經濟蕭條期間的工人,皆應享有平等的權利。她持續鼓舞並要求民眾正視他們的權益。她勇敢而坦率。在1939年,黑人女歌手瑪麗安 安德森,只因為她是黑人,被拒絕在華盛頓憲政大廳表演,但羅斯福夫人公開支持她。並確定瑪麗安最後得以在林肯紀念廳前表演。此舉塑造了她個人勇氣及捍衛人權的形象。
身為聯合國代表
1946年,羅斯福總統夫人被繼任的杜魯門總統指定為聯合國代表。羅斯福總統於1945年過世後,由杜魯門繼任。羅斯福夫人身為人權委員會的主席,協助起草了《世界人權宣言》。在遞交給聯合國大會時,她說:
「我們站在聯合國歷史,也是人類歷史上的偉大起點。這份宣言很可能會成為地球上所有人的國際大憲章。」
由於她畢生致力於人道主義的卓越成就,杜魯門總統稱她為「全世界的第一夫人」。羅斯福夫人終其一生,為實現宣言中的人權而努力。她在人權方面的努力與成就,收錄在許多國家的憲法當中,也影響到日後國際法的基本精神。這些章程及法律現今保護全世界人民的權利。
「去做你心中覺得對的事。反正,不管怎樣,你總是會被批評。你做了會被指責,不做也會被咒罵。」──愛蓮娜 羅斯福